商標轉讓買賣注意事項即商標買賣幾大誤區是什么
日期:2025/9/15 17:45:07 / 人氣:0
商標轉讓(買賣)是企業獲取商標權的重要方式,但過程中存在不少法律風險和認知誤區,稍不注意可能導致權益受損。以下是商標轉讓的核心注意事項及常見誤區:
一、商標轉讓的核心注意事項
核查商標狀態的合法性
確認商標已成功注冊(需提供《商標注冊證》),避免轉讓未注冊商標、正在申請中的商標(存在駁回風險)或已失效的商標(如過期未續展、被撤銷)。
檢查商標是否處于爭議、異議、質押、凍結或被法院查封狀態,此類商標可能無法正常轉讓。
明確商標轉讓的范圍
商標注冊可能包含多個類別(如第 9 類 “軟件”、第 35 類 “廣告”),需確認轉讓的是全部類別還是部分類別,避免漏轉或錯轉。
若商標已許可他人使用,需提前解除許可合同或取得被許可人同意,否則可能引發后續糾紛。
簽訂規范的轉讓合同
合同需明確雙方權利義務,包括轉讓價格、付款方式、商標交付時間、違約責任等。
注明 “商標權自商標局核準之日起轉移”(商標轉讓需經商標局核準公告,并非合同簽訂即生效)。
約定商標瑕疵擔保條款(如因商標本身問題導致轉讓失敗,賣方需退還費用并賠償損失)。
辦理官方轉讓手續
轉讓需向商標局提交《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》,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共同簽字蓋章,必要時提供身份證明(企業需營業執照,個人需身份證)。
商標局審核周期約 4-6 個月,核準后會下發《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》,需與原《商標注冊證》一并使用。
注意類似商標的一并轉讓
法律規定,轉讓商標時,與該商標在相同或類似商品 / 服務上的 “近似商標” 需一并轉讓(如 “娃哈哈” 與 “娃娃哈”),否則商標局可能駁回轉讓申請。
商標使用證據的留存
受讓方需要求轉讓方提供商標使用證據(如銷售合同、廣告宣傳資料),避免因商標 “連續三年不使用” 被他人申請撤銷,影響自身權益。
二、商標買賣的幾大誤區
“合同簽訂后商標就歸我了”